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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下錢莊利息怎麼算?日息、週息、砍頭息、利滾利換算年利率

明息編輯部明息查核小組發布 更新 閱讀約 7 分鐘
本文目錄(6 個段落)

為什麼地下錢莊都報日息、週息?

因為單位越短,數字看起來越小。「一天 1%」「一週 10%」聽起來像是小錢,換成大家熟悉的年利率才會發現,它們分別是 365% 與 520%。合法管道的利率幾乎都以年率揭示,《當舖業法》第 11 條甚至規定當鋪要在營業場所明顯處揭示「以年率為準之利率」;報價刻意避開年率,本身就是一個訊號。

由左至右越疊越高的銅幣堆,象徵利滾利
由左至右越疊越高的銅幣堆,象徵利滾利(示意圖)

下表把常見的報價方式換成同一把尺:借 10 萬元,單利計算。

報價方式換算年利率(單利)借 10 萬元 30 天利息借 10 萬元一年利息
民法上限 週年 16%16%約 1,315 元16,000 元
當鋪上限 年率 30%30%2,500 元(月息 2.5%)30,000 元
月息 5%60%5,000 元60,000 元
週息 10%520%約 42,857 元520,000 元
日息 1%365%30,000 元365,000 元

表中數字由本站依「每期利率 × 期數」直接計算。30 天欄位的換算方式:週年 16% 為 100,000 × 16% × 30 ÷ 365;週息 10% 為 30 天約 4.29 週 × 10,000 元;日息 1% 為 30 × 1,000 元。月息類以一個月計。光看 30 天這一欄,日息 1% 的利息是民法上限的約 23 倍。

利滾利會滾到多少?

利滾利就是複利:這一期沒付的利息加進本金,下一期連同利息一起計息。地下錢莊常見的情況是借款人只付得出一部分、或完全付不出來,利息便一週一週往上疊。

經過週數週息 10% 利滾利後的總額(借 10 萬元)其中利息
4 週146,410 元46,410 元
8 週214,359 元114,359 元
10 週259,374 元159,374 元
12 週313,843 元213,843 元

計算方式是 100,000 × 1.1 的週數次方,四捨五入到元。12 週大約是三個月,借 10 萬元三個月後變成 31 萬多元,利息是本金的兩倍以上。對照當鋪:同樣 10 萬元借三個月,依《當舖業法》上限收滿的利息是 7,500 元、倉棧費最高 5,000 元,合計 12,500 元,約為利滾利 12 週利息的 6%。

0825001650002475003300000 週4 週8 週10 週12 週利滾利後總額(元)
借 10 萬元、週息 10%、每週沒付的利息滾入本金,總額隨週數變化,單位為新台幣元,數值取自上表。

259,374 元

借 10 萬元、週息 10%、每週利息滾入本金,10 週後的總額;其中利息 159,374 元

來源:本站依 100,000 × 1.1^10 計算

把月息與月數填進去,看合法上限下的總利息 →輸入金額與月數,當場算出每月利息、倉棧費、贖回總額與實質年化,並標出是否逾越《當舖業法》上限。

砍頭息怎麼算實際利率?

分母變小,利率就變大。

用「實際拿到的錢」當基準,不是借據上的金額。砍頭息是撥款時先扣一筆,常見名目是手續費、開辦費、保證金,結果是借據寫 10 萬元、手上只有 8 萬元,但還款仍以 10 萬元計。

以「借 10 萬元、先扣 2 萬元、實拿 8 萬元、分 10 週每週還 1.2 萬元」為例:總共還 12 萬元,借款人用 8 萬元付出 4 萬元的成本,10 週的成本率是 4 ÷ 8 = 50%。粗算成一年是 50% × 52 ÷ 10 = 260%。這還低估了,因為本金是每週分期還,後面幾週手上的錢早就不到 8 萬元;把分期攤還考慮進去,換算每週約 8.14%、年化約 423%。

同樣 8 萬元用 10 週,若依《民法》第 205 條週年 16% 計算,利息上限是 80,000 × 16% × 10 ÷ 52,約 2,462 元。砍頭息方案的 4 萬元成本,是這個上限的 16 倍多。《民法》第 206 條規定債權人不得以折扣或其他方法巧取利益,先扣的 2 萬元在法律上就是成本的一部分,不會因為名目叫手續費而消失。

注意

「九出十三歸」是同一種結構的老說法:借 10 萬元只拿到 9 萬元、到期還 13 萬元。以實拿 9 萬元計算,一期成本約 44.4%;期數長短依各人約定,若一期是一個月,換算年化約 533%。

0138275413550民法上限當鋪上限砍頭息粗算日息 1%砍頭息攤還週息 10%換算年利率(%)
本篇各種報價方式換算的年利率,單位為 %:民法上限 16%、當鋪上限 30% 為條文數字,其餘為本站依文中假設情境計算;砍頭息分別列出粗算與考慮分期攤還兩種結果。

這些利息在法律上算數嗎?

只有週年 16% 以內算數。三條規定一起看:

  1. 《民法》第 205 條:約定利率超過週年 16% 者,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。
  2. 《民法》第 206 條:債權人除前條限定之利息外,不得以折扣或其他方法巧取利益,砍頭息就是典型的折扣。
  3. 《刑法》第 344 條:乘他人急迫、輕率、無經驗或難以求助之處境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;第 2 項明定重利包括手續費、保管費、違約金及其他與借貸相關之費用。以強暴、脅迫、恐嚇、監控等方法取得重利,依第 344-1 條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把本篇的試算放進這三條規定裡看,結論很一致:日息、週息、砍頭息、利滾利,換成年利率都在 16% 的十幾倍到三十幾倍之間,超過的部分在民事上都不成立。三條法律線各自管什麼、民間「幾分利」落在哪一段,多少利息算高利貸有完整說明;已經借了、還不出來時該怎麼處理,見借了高利貸還不出來怎麼辦。

自己怎麼換算?三個公式

  1. 單利年化:每期利率 × 一年的期數。日息 × 365、週息 × 52、月息 × 12。
  2. 有先扣款時:總成本 ÷ 實拿金額 = 這段期間的成本率;再乘以「一年 ÷ 期間長度」。
  3. 利滾利:本金 ×(1 + 每期利率)的期數次方。

三個公式裡最重要的是第 2 個,因為它把報價裡所有的名目都打回原形。對方說「利息很低、只收一點手續費」時,把所有要付的錢加起來、除以實際拿到的錢,就是答案;這個數字超過 16% 的部分,法律都不承認。

急需用錢?先回答 5 題,比較合法管道的成本 →五個問題,比較當鋪、融資公司、銀行信貸、公營質借處的利率區間、速度與門檻。

有沒有比地下錢莊便宜的選擇?

有,而且差距是數量級。手上有金飾、機車、3C 等動產時,領有許可證的當鋪受年率 30%、倉棧費 5% 上限約束,臺北市與高雄市的公營動產質借處利率更低;兩者總成本怎麼算,見公營與民營當鋪比較。沒有動產時,銀行信貸、融資公司各有門檻與成本,並排比較見急用錢的四條管道。想依自己手上有什麼、急不急、金額多少排出順序,可以用借款管道選擇器。

遇到要你交出身分證、存摺的放款人,不要往下談。

本站不放款、不媒合、不收取任何費用,也不向任何業者轉介讀者。本文試算為依假設情境的示意,實際金額依各人約定而定;本文為法規整理,不構成法律意見,條文核對日 2026-10-19。遇到恐嚇或暴力討債請撥 11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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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地下錢莊利息通常怎麼算?

常見的是日息、週息與分期攤還,再加上撥款時先扣的砍頭息。日息 1% 換算年化 365%;週息 10% 單利換算年化 520%。報價單位越短,越容易讓人低估總成本。

砍頭息是什麼?

撥款時先從借款金額扣掉一筆,借款人實拿的錢少於借據上的金額,但還款仍以借據金額計。借 10 萬元先扣 2 萬元,計息基準實際上應是 8 萬元;《民法》第 206 條規定債權人不得以折扣或其他方法巧取利益,《刑法》第 344 條第 2 項也把手續費等費用算進重利。

利滾利是什麼意思?

沒付的利息被加進本金,下一期連同利息一起計息,也就是複利。週息 10% 利滾利,10 萬元 4 週後是 146,410 元,8 週後 214,359 元,10 週後 259,374 元,12 週後 313,843 元。

九出十三歸是什麼?

民間對高利放款的說法:借 10 萬元只拿到 9 萬元,到期要還 13 萬元。以實拿 9 萬元計算,一期的成本是 4 萬元、成本率約 44.4%;期數長短依各人約定,若一期是一個月,換算年化約 533%。

地下錢莊的利息要照付嗎?

本金要還,利息只在週年 16% 以內有效。《民法》第 205 條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 16% 者,超過部分之約定無效。計算時要以實際拿到的金額為準,把先扣款與各種名目費用都加進去。

怎麼自己換算年利率?

單利的算法是:每期利率 × 一年的期數。日息乘以 365、週息乘以 52、月息乘以 12。有先扣款時,用「總成本 ÷ 實拿金額」得到這段期間的成本率,再依期間長度換算成一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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